1、在搬運大型設備之前,需對所經過路線、兩端裝卸情況做詳盡地調查,熟悉運輸路線的狀況,草擬規劃運輸方案,提出并制定搬運及安全措施。
2、搬運大型設備前,應對路基下沉、路面松軟程度以及凍土開化等情況進行詳盡調查并制定措施,避免在搬運環節中產生傾斜、顛倒;對沿路經過的橋梁、涵洞、溝道等應進行詳細檢驗,必要情況下應予以加固
3、大型設備運輸道路的坡度不得大于15°;如不能滿足條件時,一定征得制造同意并采用萬無一失的防范措施。
4、運輸道路上方假如有輸送電力線路,路經時應保持安全距離,不然就采用阻隔措施。
5、用拖車裝載運輸大型設備時,應進行穩定性測算并采取防止強烈沖擊、振動的措施;啟動前應先鳴號。載貨時車速禁止超過(5-10)km/h。行進過程中應配置車輛進行開路及押送運輸聯系人員。
6、從車輛上卸載大型設備時,卸載車輛,平臺應牢固,并應有足夠的長度及寬帶。荷重后平臺應保持均勻下沉。
7、搭建設立卸載車輛平臺時,應考慮到車輛卸載時彈簧彈起及整個船身浮起所導致的高度差距。
8、使用兩臺速度各異的牽引機械卸車時,應采取方法使設備通訊工具均勻,牽引速度一致。牽引的受力點應在設備的重心之下。
9、被拖動物體的重心應放置在拖板中心位置。托運圓形物體時,應墊好枕木楔子;對高大但底面積卻小的物品時,應避免采用讓其產生傾倒的方法;對薄壁或易產生變形的物件,應采用加強固定措施。
10、托運滑車組的地錨應經計算,使用過程中應時常檢查。嚴格禁止在易松動的建筑物或運行的設備上綁扎拖運滑車組,打樁綁扎拖運滑車組時,應了解地下設施情況并計算其所能承受裝載能力。
11、在拖拉鋼絲繩導向滑輪內側的危險區域內嚴格禁止人員通過或滯留。
12、中間停運時,應采取方法避免對象滾動。夜間應設紅燈警示裝置,并派遣指定人員看守。【無錫市港口國際物流公司,版權所有,未經允許,嚴禁轉載】